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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

公司如果決定暫停營業或解散,稅務申報流程為何?

A

當公司因市場變化需調整步伐時,可以選擇「停業(暫時休業)」或「解散清算(永久終止)」,兩者的稅務處理流程完全不同:

一、暫停營業(停業)

若只是短期不營運,可申請停業,每次最長一年,可無限次續展。流程為:向工商局申請停業登記 $\rightarrow$ 向國稅局申報當期營業稅,核准後即可暫免按期申報營業稅。但年度營所稅、各類所得扣繳依然要在每年5月依法辦理申報

二、解散清算(歇業)

若決定永久歇業,則必須走完以下嚴謹的法規程序,否則負責人將面臨法律責任:

  1. 解散登記:經股東同意,向工商局申請解散登記,取得核准函。
  2. 決算申報:自工商解散核准日次日起 45 天內,向國稅局辦理「營所稅決算申報」。
  3.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:自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日起 10 天內,辦理員工薪資、各類所得扣繳申報。
  4. 清算程序:向法院聲報清算人就任,將公司財產變賣、償還債務、分派剩餘財產,並於清算結束後,編製清算表冊送交股東承認,再向法院聲報清算完結。
  5. 清算申報:清算人分派剩餘財產完結日起 30 天內,向國稅局辦理「營所稅清算申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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