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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帳報稅
Q

公司虧損還要申報年度所得稅嗎?有何好處?

A

是的,公司虧損依然要在每年 5 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。而且,誠實申報虧損對公司未來有極大的稅務好處。

申報虧損的核心利益如下:

  • 適用「盈虧互抵」規定:根據所得稅法第 39 條,公司若採用藍色申報書委託會計師辦理查帳簽證申報,且如期誠實申報,當年度產生的虧損,可以在往後 10 年內自獲利年度的純益中扣除,再就扣除後的餘額課徵營所稅。
  • 盈虧互抵案例:公司在第一年虧損 100 萬元,第二年賺了 120 萬元。如果沒有申報或沒有簽證,第二年必須就 120 萬課徵 20% 營所稅 = 24 萬元;若有簽證,第二年可扣除第一年虧損,僅需就 20 萬元課稅 = 4 萬元,省下 20 萬稅金
  • 免課「未分配盈餘稅」:公司若有虧損,自然沒有盈餘可分配,在後續申報年度便不會面臨未分配盈餘加徵 5% 營所稅的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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