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開立發票給客戶,公司也需要申報營業稅與所得稅嗎?
是的。無論公司是否有開立統一發票,只要屬於中華民國境內營運之營業實體,皆必須申報營業稅與所得稅。
- 營業稅部分:每兩個月(單數月15日前)必須向國稅局申報。若該期營業額為零,則進行零銷售額申報。在此期間若公司有購置辦公設備、裝潢、文具等進項發票(打有公司統編),可以在申報時列入,作為未來扣抵銷項稅額之用。
- 營所稅部分:每年 5 月必須進行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。即使整年度沒有任何營業收入,也必須申報其費用與虧損狀況。申報虧損可為公司累積「前十年虧損扣除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