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負責人可以在自己公司投保勞健保嗎?投保級距如何規定?
公司負責人在勞健保的投保規定上與一般員工有顯著不同,且帶有法規的強制性限制:
一、健保(強制規定)
- 只要公司正式辦妥工商設立並開始營運,負責人就必須在自己公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並將健保掛在自己公司。
- 投保級距規定:負責人的健保投保金額最低申報限制為 34,800 元;若公司員工較多或營運規模較大,最低可能被要求以 45,800 元 或最高級距申報。
二、勞工保險(自願與受限)
- 負責人屬於雇主,非勞基法定義的受僱勞工。因此,負責人不可單獨為自己在公司申報勞保。
- 若公司有僱用員工,負責人可以選擇與員工一同在公司投保勞保。其勞保投保薪資同樣不得低於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。
- 若公司完全沒有其他員工,僅有負責人一人,則無法成立勞保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