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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規劃
Q

新創企業如何申請研發投資抵減以折抵營所稅?

A

符合研發創新能力之企業,可向主管機關申請研究發展投資抵減以直接折抵營所稅額:

一、抵減額度選擇(二選一)

  1. 單一年度抵減:以研發支出總額的 15% 折抵當年度營所稅。
  2. 三年內抵減:以研發支出總額的 10% 於三年內折抵各年度營所稅。

抵減上限:每次折抵的上限為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的 30%

二、申報時程

必須在每年 5 月營所稅申報期間,向主管機關遞送研發認定申請書與研發計畫書、人員名冊等,經核准後方可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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